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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教务处《加强本学期期末考试管理的措施与要求》
1、加强对全体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的考试纪律培训和宣传,形成正确的舆论和风气
学院领导应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及考风考纪,须在考前召开全体监考教师培训会,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学校考试有关文件及《监考必读》,不得走形式。请各学院将培训会的时间和地点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安排人员参会。教务处还将在巡考时向监考教师了解学院监考培训情况。
各学院召开监考培训会的情况将作为学校年终对学院考核的依据。
2、加大考试过程管理及监控力度
学校继续坚持校领导、教务处和学校督导组巡视考场,同时教务处继续聘任专职巡视员负责在期末考试周期间对所有考试进行分楼层、分考场定点巡视,做到场场有巡视,时时有监控。
各学院应加强学院在考试过程中的领导和监督作用。各学院应成立由教学副院长负责的期末考试工作小组,严格课程考试命题与试卷评阅,高度重视监考教师选聘,坚持选聘标准,监考教师应是本学院在职教工,曾在监考工作中出现过违规行为或重大失误的人员不得被聘为监考教师,研究生助教只能担任副监考。班主任不得监考本班学生参加的各门课程考试。提倡承担不同课程的教师交叉监考。
期末考试周期间,学院应检查、监督本学院的考试工作,安排专人于每场考试前巡查本院教师和学生所在考场,保证监考教师按时到岗(普通考场提前15分钟,大型考场提前30分钟)。非期末考试周安排的课程考试,各学院应抽查考场情况。
3、启动监控系统及通讯信号屏蔽
期末考试期间,启动教学主楼监控录像系统,对主楼每个考场实行实时监控;在考场安放屏蔽仪,实行手机通讯信号屏蔽。监控录像如显示监考教师未认真履行职责,学校查实后,视情节予以处理。监控录像如显示学生作弊,学校查实后,将按考试作弊予以处理。
4、加强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学生遵守校纪校规的意识
学生处、各书院应召开以诚信教育为主题的专门会议,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对学生加强遵守校纪校规的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学籍管理、考场规则、违纪处分等规章制度,帮助学生消除一切可能引起违纪的因素。培养学生“诚信为学、诚信待人、诚信立身”,提高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的意识。
5、继续启用四个大型场所作为本科生课程的考场,采取统一考场、混合编排、集中管理的方式进行
本学期东西校区共有4个大型场所考场,即宪梓堂、就业中心一楼大厅、管院517室、西配3层,将不同班级的不同课程混合编排在同一大型考场,座位排列要求列与列的课程不同。大型考场的监考教师按每门课程1名主监考(由开课学院选派)、每2个班级1名副监考(由学生所在学院选派)选派,同时每个大型考场由教务处安排1-2名专职巡视人员全程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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