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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西安市医保网络系统切换有关业务工作的通告
根据市社保发【2016】40号文件有关通知,为进一步提升西安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配合社会保险综合柜员制的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于“十一”节假日期间,进行社保信息系统的切换工作。期间,西安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医药服务机构,涉及社会保险待遇等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请广大参保群众和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妥善安排社会保险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 系统切换起止时间
自2016年10月1日0时起,至2016年10月7日24时止,为期7天。
二、暂停五项社保业务
(一)暂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二)暂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医保卡、社保卡)刷卡业务。
(三)暂停办理个人住院业务所涉及的入院记账,出院结算等手续,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医保统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10月8日起,医院将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补办相关手续,进行费用结算。
(四)暂停办理医疗保险个人门诊(包括职工医保门诊特检特治、居民门诊统筹)即时结算业务,暂由个人垫付费用。10月8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医院补录相关信息,对个人费用进行结算。
(五)暂停办理安康市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业务。
三、 其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不受影响,正常办理。
请全院各科室务必在停网期间,配合市社保局为患者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系统恢复正常后,按规定时间及时为患者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信息系统切换期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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